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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18-06-06

目录

 

 

学院公文管理制度-----------------------------------

学院会议制度---------------------------------------

印章管理办法---------------------------------------

人事管理制度---------------------------------------

其他-----------------------------------------------

  

行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院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办公室的工作效率,明确其工作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公文管理制度

为了使学院的公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院公文,是学院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以学院名义颁发的文书,是学院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

(二)、学院的公文管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三)、我院公文的种类主要有:

1、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人员。

2、公告:用于向院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3、通告:用于公布学院各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通知:转发转发上级机关的重要文件,传达要求学院各科室办理和需要有关科室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

5、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6、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7、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指示、批准。

8、函: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示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9、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四)、行文规则:

1、各科室草拟的文件,一律送院办公室复核;并由有关院领导审批签发。

2、凡已向全院部署了的工作一般不另行文;会议文件一般不重发;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3、经院领导签发的公文,原则上不得改动,如须删改,须经原签发人同意。

4、除学院办公室外,其它科室不得以学院名义对外正式行文。

3.科室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行文。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院办公室。

 

二、学院会议制度

(一)、院务会

1、议事范围

1)、研究院务会成员工作分工。

2)、讨论学院的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专业设置、基本建设等重大问题,讨论学院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讨论研究学院的重要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4)、讨论研究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5)、研究讨论学院年度招生与就业的计划方案。

6)、分管院领导职权范围内必须由院务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7)、拟定和执行学院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

8)、制定学院安全保卫防范措施和处理学院突发事件。

 2、议事制度

1)、院务会采取不定期的形式召开,召开时间由学院负责人确定,需要提交院务会讨论的议题应在会议前一天报告,相关材料交院行政办。如遇紧急情况,也可临时通知召开院务会。

2)、主管某一方面的院领导若不能参加会议,则不能讨论其主管工作的相关事宜。

3)、院办公室负责每一次会议的会场安排和会议记录。

4)、院务会决定的事项,由各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学院负责人有检查监督之责。

5)、出(列)席院会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提前向院办公室办请假。

(二)行政工作例会

1、议事范围

1)、科室汇报本月主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要点;

2)、院领导讲评工作;

3)、各科室工作研讨与交流。

2、议事制度

1)、行政工作例会每月底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每月最后一周周二下午。因特殊情况会议不能如期举行时,由学院办公室协调并另行通知开会时间。

2)、行政工作例会由学院负责人召集和主持会议。

3)、院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学院办公室负责行政例会的会务工作,包括准备会议有关材料、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议纪录等。

(三)教职工例会

1、议事范围

传达重要的文件精神与学校、学院的重大决策任务,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学习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经验,听取教职工对学学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2、议事制度

1)、教职工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决定 召开会议,一般安排在星期二下午召开。

2)、教职工会议由办公室主持,原则上要求人人参加,无特殊 情况,任何人不得请假、迟到、早退,办公室负责考勤,与学院奖罚制度挂钩。

 

三、印章管理办法

为维护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印章使用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的正常利益和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对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各类印章的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

1、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公章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院主要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

2、学院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使用以及领取、归还印章时应予以登记和审批。

3、各科室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

1、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以上记录须存档。

2、保管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保证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学院主要负责人代表同意外,不得擅自转交他人保管。

3、保管人员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审批单》上载明的签署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的方可盖章。

4、印章原则上不许带出南昌理工学院,对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应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时载明事项,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由两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携带使用。

5、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另行指定人员暂代替,以免贻误工作。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7、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以上信息须存档。

(三)、使用范围

1、凡属以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公章,合同类、财务会计业务类、银行信贷及营业收费业务类、营业收费收据及入库单类等这类印章对外使用无效,对内收款无效。

(四)、使用程序

1、加盖印章时,将盖章的文件原件及批件存档保管,在确实无法留存原件时以复印件及批件存档保管。

2、未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纸和未填好内容的介绍信、证明上盖章。

3、已盖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销毁。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高级护理学院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注意事项

印章停用时须经高级护理学院主要负责人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南昌理工学院印章管理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七)、违纪处理

违反以上规定者,南昌理工学院高级护理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人事管理制度

1)人事聘用、人才引进、教职工在校工作年龄、行政人员任课资格、指纹考勤、教职工请假制度等按学校规定执行

2)上下班制度

所有教职工必须按时上班,迟到一次者由科室领导教育,迟到两次者写书面检查,连续迟到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所有教职工不得早退,早退一次者有科室领导教育,迟到两次者写书面检查,连续迟到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所有教职工实行指纹考勤制度,所有教职工必须按时指纹考勤。

有重要事情经院领导批准除外。

3)请销假制度

为确保我校课程正常有序进行,学院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事假者,必须写请假条,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请假一天者,由科长主任批准。

请假两天者,由主管院领导批准。

请假三天或三天以上者,由院长书记批准。

凡请假者,假毕后要按级销假。请事假者按当天工资扣除,请病假者要有二级医院以上的证明。凡不请假者视为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除不可抗拒的事情除外,一律按以上执行。有不可抗拒的事情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批准者除外)。

4)工资制度

每月由办公室上报人事处。

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员工福利待遇按学校规定执行。

5)值班制度

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实行工作日、节假日轮流值班,节假日值班制度按学院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值班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按时交接班。值班不少于一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其他

    1、负责办公用品购买、财务报销,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2、完成每年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大事记、财务预算。

    3、负责行政有关的经济工作。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