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
1、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2、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纪律。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要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需经历四个阶段:申请入党人阶段、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预备党员阶段。
(一)“申请入党人”阶段。
1、提出入党书面申请。
2、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校集中培训。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按季度填写《考察表》。
2、递交自传和思想汇报
3、党支部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政治审查
5、党支部讨论确定列为发展对象,报党委审批
(三)发展对象阶段
1、张榜公示
2、确定入党介绍人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
5、党委审批前的谈话。
6、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阶段
1、党总支或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2、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体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应继续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至少每半年一次。
4、预备期满,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报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