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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时间:2016-06-21

 

一、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和原则

    1、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2、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3、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4、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规定的程序,认真负责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纪律。

    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要成为一名中共正式党员,需经历四个阶段:申请入党人阶段、入党积极分子阶段、发展对象阶段、预备党员阶段。

    (一)“申请入党人”阶段。

    1、提出入党书面申请。

    2、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党校集中培训。

    4、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按季度填写《考察表》。

    2、递交自传和思想汇报

    3、党支部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政治审查

    5、党支部讨论确定列为发展对象,报党委审批

    (三)发展对象阶段

    1、张榜公示

    2、确定入党介绍人

    3、填写《入党志愿书》。

    4、《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预备党员。    

    5、党委审批前的谈话。

    6、党委审批

    (四)预备党员阶段

    1、党总支或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2、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体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3、预备党员应继续向党支部递交书面思想汇报,至少每半年一次。

    4、预备期满,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进行表决,形成决议,报党委审批。